马来西亚是仅次于印度尼西亚的全球第二大棕榈油(当地华文常称“棕油”)生产国,也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油脂化学产业之一,巴西古当、巴生港和关丹一带的工厂把棕榈油和棕榈仁油加工成脂肪酸、脂肪醇、甘油和酯类。美国买家既有食品制造商和烘焙企业,也有个人护理、洗涤剂和润滑油生产商。大宗货量以散装油轮分舱运输;中等规模买家和特种等级产品则用集装箱运输——液袋、ISO 罐箱、桶装和袋装——这正是本指南涵盖的业务。
毛棕榈油和精炼棕榈油豁免马来西亚商品的 10% 的 301 条款附加关税;油脂化学品则逐个税号核查。曾使马来西亚两家最大生产商的货物无法入境的强迫劳动暂扣令均已解除,但追溯至棕油厂的可追溯性仍是买方最主要的保障。我们在马来西亚通过 WCA 合作代理开展业务;AGF 在马来西亚没有办公室。我们自有的持牌报关师在申报进口时提供每种产品所需的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 TSCA(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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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液体用液袋或 ISO 罐箱运输。 一个 20 尺液袋可装 20,000 升以上,且为一次性使用,是食品级油脂的经济之选。ISO 罐箱适合高价值等级、化工级产品以及需要控温加热的货物。棕榈油在室温下呈半固态,棕榈硬脂则为固态,因此液袋需要加热垫、ISO 罐箱需要蒸汽盘管才能卸货——请在货物到达前,在交货地点安排好加热。满载的罐箱在派送段可能超出美国道路限重,因此我们会对照运输路线规划装载量。
固体用袋装。 硬脂酸、脂肪醇片状和粒状产品以及皂粒以 25 公斤袋或吨袋装运并打托,通常使用 20 尺柜,未装满即先达到重量上限。从巴西古当、巴生港或关丹直航至洛杉矶/长滩港到港约 18–24 天;纽约约 30–38 天,萨凡纳约 28–36 天,美国墨西哥湾沿岸的航线逐票确认。
- 20 尺液袋装 20,000 升以上,用于食品级油脂;需加热或化工类货物用 ISO 罐箱
- 加热垫或蒸汽盘管——棕榈油和棕榈硬脂在室温下不流动
- 袋装片状、粒状产品打托装 20 尺柜,受重量限制
- 罐箱装载量对照美国派送段道路限重规划
成本构成因素
- 包装:一次性液袋、需回空的 ISO 罐箱,还是桶装和袋装
- 卸货时的加热,以及罐箱等待加热的时间
- 马来西亚毛棕榈油出口税,按参考价格每月设定——精炼产品待遇不同
- 各税号的关税状态:棕榈油豁免 10% 附加关税;油脂化学品逐个税号核查
- FDA 或 TSCA 文件,以及进口时可能的抽样
- 美国派送:整柜派送,或转装至罐车
HS 编码与关税说明
仅供分类参考——关税税率会变化,并取决于您的具体产品。我们持牌的报关师会在您下单前核实每个编码。
| HS 编码 | 产品 | 说明 |
|---|---|---|
| 1511.10 / 1511.90 | 毛棕榈油(原棕油);精炼棕榈油及其分提物——棕榈液油和棕榈硬脂 | 豁免 10% 的 301 条款附加关税;正常关税很低或为零。食品级产品适用 FDA 食品法规。十位税号请与我们自有的持牌报关师核实。 |
| 1513.21 / 1513.29 | 棕榈仁油,毛油和精炼油 | 棕榈油的 10% 附加关税豁免是否延及棕榈仁油,在报价时逐个税号核查。 |
| 3823.11–3823.19 / 3823.70 | 工业用脂肪酸——硬脂酸、油酸等——酸性油,以及工业用脂肪醇 | 除非税号获豁免,否则适用 10% 附加关税。工业用途须在进口时提交 TSCA 证明。 |
| 1520 / 2905.45 | 粗甘油;精制甘油 | 食品级和药用级受 FDA 监管;工业级须提交 TSCA 证明。附加关税状态逐个税号核查。 |
法规与合规要求
301 条款附加关税——棕榈油豁免
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起,大多数马来西亚商品在正常关税之外须缴纳 10% 的 301 条款关税,但毛棕榈油和精炼棕榈油获豁免。油脂化学品属于独立的化工税号,须逐一核查,因此油品与衍生品混合的采购计划可能适用不同的待遇。豁免须在进口申报时,在正确的税目下申报。
强迫劳动:暂扣令历史与可追溯性
CBP(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于 2020 年 9 月对 FGV 控股(FGV Holdings)发布暂扣令(WRO),并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予以修改,FGV 的棕榈油及棕榈油产品因此可再次入境。森那美种植(Sime Darby Plantation)的暂扣令于 2020 年 12 月发布,2022 年转为正式认定(Finding),已于 2023 年 2 月解除。这些命令涵盖棕榈油及其衍生品,因此向被点名生产商采购棕果或棕榈油的精炼厂或油脂化学工厂也可能受到牵连。请索取追溯至棕油厂的可追溯性文件,以及您的客户要求的认证——MSPO(马来西亚可持续棕油认证)在马来西亚是强制性的,RSPO(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为自愿性——因为新的暂扣令随时可能发布。
FDA:食品级油脂
马来西亚精炼厂或包装商必须在 FDA 进行食品企业注册,FDA 必须在货物到达前收到预先通知(Prior Notice),美国进口商还必须针对该供应商执行外国供应商验证计划(FSVP)。零售包装须使用符合美国要求的标签。FDA 可能在进口时抽样,因此请将分析证书(COA)与运输单证放在一起。
油脂化学品的 TSCA 要求
以工业用途进口的化学物质——脂肪酸、脂肪醇、工业甘油、酯类——须在进口时提交 TSCA 证明:若物质已列入 TSCA 名录且合规,提交肯定性证明;若产品不受 TSCA 管辖(如用于食品、药品或化妆品),则提交否定性证明。证明由进口商作出,因此须在货物到达前确定预期用途。
马来西亚出口端
棕榈油出口商须持有马来西亚棕油局(MPOB)颁发的执照,毛棕榈油须缴纳马来西亚出口税,该税按参考价格每月设定,卖方通常会将其计入售价。出口商在 uCustoms 系统中申报 K2 出口报关单;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输美货物的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只能由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MITI)签发。
罐箱卫生与食品级标准
食品级油脂需要使用食品级液袋,或附有清洗证书、且前装货物记录符合要求的 ISO 罐箱。许多买家还要求清真(halal)或犹太洁食(kosher)认证。请在合同中约定这些条件,因为罐箱在装货时被拒收会耽误一周时间。
门到门服务
我们从产品规格、等级(食品级或工业级)、安全数据表和生产商的可追溯性文件入手,再选择包装方式——液袋、ISO 罐箱、桶装或袋装。我们在马来西亚的 WCA 合作代理安排液袋安装或 ISO 罐箱、在精炼厂或工厂装货,并与卖方一起办理出口单证,包括 K2 报关单,以及在需要时办理 MITI 原产地证书。
从巴西古当、巴生港或关丹直航至洛杉矶/长滩港到港约 18–24 天;美东约 28–38 天。我们自有的持牌报关师连同 FDA 预先通知或 TSCA 证明申报进口,合作承运商将货柜派送至您的工厂——或转装至罐车——并安排好卸货所需的加热。
常见问题
马来西亚棕榈油出口美国要交新的关税吗?
马来西亚棕榈油会因强迫劳动被美国禁止进口吗?
棕榈油怎么用集装箱运输?
马来西亚油脂化学品出口美国需要 TSCA 证明吗?
棕榈油与油脂化学品 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AGF 可以运输您业务所需的任何货物——无论是这条航线还是其他航线。如果我们的指南未涵盖您的货物,请告诉我们您运输什么,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物流方案。